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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信托业务转型发展研究

2018-09-07 07:04:56 来源:金融界信托

  经过十来年的飞速增长,信托行业发展面临拐点,进入“新常态”,转型发展成为各大信托公司的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互联网+信托”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新视角、注入了新动力、带来了新方向。信托公司在互联网业务领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包括网上信托、网上理财、消费信托、供应链金融。

  一、信托公司转型发展与互联网

  截至2018年第二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继第二季度达24万亿,巩固了资产规模第二大金融业态地位。与此同时,信托行业面临着收益率下滑、利润下滑、竞争加剧、风险频发的发展困境。转型发展成为各大信托公司最重要的发展战略。

  互联网大潮风起云涌,国家“互联网+”战略推波助澜,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到传统行业的方方面面。对于信息密集型的金融行业,互联网正逐渐颠覆着行业的业务模式、竞争格局。

  在信托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上,互联网均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1、向自主管理转型

  传统信托业务中,信托公司往往通过制度红利扮演通道的角色,收取较低的通道费用(如万分之五)。随着泛资管格局开启,信托行业的制度红利正在逐渐消失,而是要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其他金融子行业在竞争中实现合作。信托公司必须要加强自主管理能力,特别是在某些领域必须具有自己的专业能力。

  利用互联网是加强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通过互联网提供现金管理类产品服务,满足多层次的金融需求。随着信托产品从非标向标准化转变,通过互联网搭建公司内部或者全行业的信托产品流转平台,形成信托二级市场,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差的痛点,提高信托产品在资本市场竞争力。摆脱对投顾的依赖,组建量化投资团队,通过互联网实时获取各种市场信息,打通与各交易所的实时网络接口,实现各种选股策略、交易策略、对冲策略、套利策略。

  2、向财富管理转型

  中国高净值人群快速增长,成为亚洲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在岸财富管理市场。各个信托公司纷纷在各地设立财富中心,家族信托业务发展迅速。但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投资理念的成熟,未来高端投资者的资产配置将趋向多元化。信托公司能否发挥其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投资市场的制度优势,借助灵活的投融资机制,借助业务创新能力,推出契合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产品和服务,将决定着信托公司在未来财富管理市场中的竞争力。

  通过互联网创新营销模式,实现线上与线下联动。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获取用户的征信数据、财务数据、行为特征、职业信息、家庭信息、投资偏好,建立用户立体画像模型,开展精准营销,提高营销效率,扩大用户群体覆盖面。通过APP、微信、网上信托,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立体式的金融服务,增强客户黏性。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托产品的详细信息,增加信托产品透明度。通过互联网提供便捷的投资者教育服务,使高净值人群提高财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逐渐成为合格、理性的投资者。

  3、向专业私募投行转型

  传统信托业务大多为融资业务,贷款业务比重要比统计报表所体现的多得多,随着利率市场化以及制度红利的逐步消失,传统融资业务转型压力很大。专业私募投行强调交易专业化,提供以金融产品为核心的中介撮合服务,主要针对机构客户,通过自有或第三方渠道销售产品,主要为股债结合类业务,包括私募股权投资(PE)、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并购重组等其他业务。

  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通过私募股权投资(PE)的方式参与到互联网公司的发展中,参与成熟互联网公司的定向增发或者获得成长中互联网公司的股权,在互联网行业的高成长中获取超额收益,作为主人翁直接参与到互联网公司的投融资、战略决策、业务拓展中。通过互联网技术搭建资产证券化支持系统,实现产品设计、产品发行、现金流管理、核算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

  4、向全球资产配置转型

  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已经告别多年的高增长进入“新常态”,“资产荒”一度成为资本市场的热词。信托公司纷纷开始进行国际化布局,加速进行全球资产配置,并尝试设立海外分支机构。

  通过互联网,极大地缩短了空间距离、降低了文化差异。互联网使全球资本配置更加高效、及时。搭建与海外分支机构的沟通网络,降低沟通成本,提高沟通效率。通过互联网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实时获取境外市场信息,特别是行情信息,做出投资决策,在境外市场实时进行投资操作。

  二、信托公司互联网业务发展

  1、互联网信托

  由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到“互联网信托”。一些信托公司在互联网信托领域做了大量有益的尝试。

  基于互联网,信托公司通过网页、App为客户提供在线信托金融服务。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一是持有份额查询。客户登录互联网信托后,可以查询自己所持有的信托收益份额,收益分配明細。二是信托产品查询。客户可以查询信托公司所有信托产品的产品交易结构、产品详情以及净值型产品的当前净值。系统第一时间向目标客户推送新发行产品信息。三是在线预约。大部分互联网信托提供产品在线预约功能,预约成功后由专门的客户经理再通过线下与客户对接。四是在线认购/申购。少数信托公司,如建信信托、上海信托和华宝信托,实现了信托产品的在线认购/申购/赎回,在线实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在线下单,通过大额支付渠道实现在线支付,在线签订电子合同。

  为了满足监管要求,还提供客户经理与客户在线实时视频面签,录制音频视频。五是在线转让。提供信托产品转让发布服务,有意向的投资者可以在线提交购买意向,并与出售方在线进行议价。系统提供在线估价服务,根据信托产品收益率、持有期限,自动对拟出售信托产品进行估值,供交易双方参考。双方确定交易价格后,可以实现在线转让,在线支付。

  上海信托的“现金丰利”现金管理类产品是比较成功的案例。该产品主要投資于货币市场,单笔认购/申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目前该产品实现了网上申购、赎回,定期定额赎回功能,并计划增加支付水电煤等附加功能。

  2、网上理财

  由于信托法规的限制,信托公司开展网上理财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因此一般通过设立互联网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一方面,近年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年轻、拥有互联网投资习惯、非高净值用户(可用于投资的金额一般为十万元以下)。因为信托公司一般具有国资背景,刚性兑付预期强烈,上述投资者期望能够参与信托投资获得安全、较高的收益。另一方面,存量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差,部分信托产品持有人具有转让需求。目前的信托网上理财平台主要是对接以上两种类型的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撮合。通过这种交易结构的设计,变相规避单个信托投资人单笔投资必须大于100万元的限制。

  目前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己搭建互联网理财平台;另一种是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

  第一种模式以中融信托旗下的中融金服为代表。金融产品增信项目是中融金服推出的个人投融资服务产品,借款人均为合法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的高净值客户(自然人或机构),并以其持有的信托计划受益权作为增信措施进行融资。投资人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客户,起投资金为1万元,在线进行申购/赎回/兑付。

  第二种模式以高搜易平台推出的“信托宝”为代表。投资门槛仅仅10元起,产品期限从3天到一年,收益率从5%到95%。任何投资者只要完成简单的网上注册、银行卡绑定后,即可进行投资,享有信托、资管产品同等收益,具有更好的流动性。

  3、消费信托

  消费信托,与传统的投融资概念集合资金不同,简言之是“理财+消费”,在有保障的前提下获取高性价比的优质消费,是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指定产业方提供的消费权益,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产品运行提供全流程监管,为受益人的消费权益的实现提供监督和管理服务,以实现满足受益人特定消费需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信托目的的单一制定型信托。

  消费信托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消费需求结合在一起,同时将服务/产品提供者(生产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销售意愿结合在一起,通过互联网平台将供需双方有效地连接,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通过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运作和集中议价的优势,在为客户提供资金保障及升值的基础上,更结合客户特点为其提供精细化的消费服务。单个投资者所需要的投资金额数量较小,甚至可以为100元,极大地降低了投资门槛,使该产品的目标群体扩大数万倍,与小额、高频、普惠、共享的互联网精神高度契合,通过互联网平台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因为信托法规的约束,每个投资人不能直接成为信托计划的持有人,一般通过交易结构将所有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起来,作为单一信托的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计划中。

  消费信托紧紧围绕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升级需求,所提供的消费权益一般为娱乐、高端餐饮、高端教育、旅游度假、体育健身、高端数码、艺术品收藏。

  2014年9月,中信信托联合百度金融、中影股份等机构推出了互联网消费信托产品“百发有戏之《黄金时代》”,该信托计划嵌套的单一事务管理类信托和资金信托权益,分别集中管理消费权益和认购资金,通过对接互联网平台有效融合了金融产品设计优势和互联网普惠属性。

  此外,国内信托公司推出的消费信托产品还有中信信托·嘉丽泽健康度假产品系列信托项目、北京信托·养老消费201400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长安信托·中国电信消费信托、西藏信托·BMWX1信托项目、中信珠宝·比利时塔斯钻石现货投资与收藏信托项目、中信信托·“一千零一夜”消费信托、中信信托·“海岛游”消费信托、西藏信托-普乐3号信托产品、新时代信托-启航1号海外游学消费信托计划、国联信托—创富15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建信信托—艺术品消费1号单一信托计划等。当然,以上消费信托并非全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行、运营。

  4、供应链金融

  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称为“供应链金融”。信托以其灵活的产品设计、天然的资源整合能力、强大的创新能力,具有提供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供应链中有大量被商业银行遗忘的中小企业,它们有巨大的融资需求,但缺乏有力的担保、财务不透明、经营状况不稳定,单体企业融资规模小,传统的尽职调查和风险防范成本高。

  通过互联网平台,围绕核心企业,依靠大数据技术,采集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中的完整商业行为数据,包括采购、物流、仓储、生产能力、资金往来,再结合企业信用数据,为供应链条中的所有成员企业建立立体企业风控模型,精准授信,全方位防范风险。通过互联网,有效撮合资金的供需两方,提供在线金融服务,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极大地提高运营效率。

  在实践中,有的信托公司紧密结合实体经济,与建筑行业的大型央企合资成立供应链互联网子公司,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按照市场化运作,引入管理层持股,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参照互联网企业,自主开发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三、结论

  本文作者根据在信托公司技术部门多年工作经验以及对行业的持续跟踪观察、思考,描述了如何通过“互联网+”来推动乃至引领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战略,并介绍了信托公司在互联网业务领域进行的一些有益的尝试,包括网上信托、网上理财、消费信托、供应链金融。必须承认,因信托产品私募、高门槛、非标,相应的信托投资人的小众、高净值特点,与互联网的小额、高频、开放、共享、大众化的基因存在较大错位。但随着互联网思维日益渗透、监管制度的创新和信托非标转标的推进,互联网和信托将发生越来越多的化学反应,互联网在信托公司转型发展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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